一名外地青年因对同事和老板不满,竟然在打工的饭馆投放了危险品。2007年7月,外地青年折某来到本市红桥区某饭馆打工。因性格内向不善交际,与同事关系非常紧张。今年三月,折某被饭馆开除,他以为是同事在老板面前说了坏话,便决定对同事和老板实施报复。之后,折某在山西阳泉火车站附近的化工店里购买了甲醛和高锰酸钾,并将其带回天津。到了深夜,饭店的人都休息了,折某潜入饭店储物间。他从厨房里找了一个不锈钢桶,将甲醛和高锰酸钾倒在里面,用饭店的水勺搅和几下,随后又把这个桶搬到操作间和大厅的通道口。由于桶放到地上发出响声,惊动了饭店服务员,折某仓皇逃窜。几天后,折某主动找饭店老板,结果被公安机关抓获。经鉴定,甲醛和高锰酸钾混合后其反应产生甲酸,甲酸和甲醛均为“毒害性物质”。日前,本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投放危险物品罪将折某公诉至法院。